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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文贞爱 为了对大法负责,对自己及众生负责,我在此严正声明,所有在邪恶迫害时,在笔录判决书上签的字,按的手印,全部作废。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4月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5/10/4999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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