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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李志刚

    我于98年开始修炼法轮功,经过一年的修炼,深感法理之深奥,虽不太精进,也一直在修。自99年7月20日邪恶之首开始迫害大法,我们便去上访,年底又去北京证实大法。由于学法不深,不能充分认识这场迫害的严重性,而被邪恶钻了空子,被遣返了回来,先进拘留所,由于不配合邪恶的要求,绝食,第三天被送到看守所,在那里的邪恶程度让我吃惊,犯人的打骂、看守的默视,无不让我感到邪恶的猖狂。他们的打骂并未使我动心,但是他们的伪善却改变了我,使我在情字面前败下阵来。只想在看守所里说“不炼”,出去炼,继续炼。谁知这样一来,正中邪恶的圈套,他们不断地在我面前表演着他们的把戏。我写了保证书。我自知对不起师父,后来经过亲人们的努力和交了5600元押金,我终于出了看守所。

    由于亲人的干扰和对师父、对大法的愧罪感,我一直不敢面对大法,还一直遵守着对邪恶的承诺,将近一年的时间我不敢炼功,不敢学法,但大法却一直印在我的灵魂深处,一直牵挂着我。不久我看到了师父在各地的讲法,我渐渐地明白了。我也想到写声明,但由于这一年来未学法和炼功,心性大打折扣,怕写后自己无法达到一个正法时期大法弟子的要求。看了师父在《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的讲法》,我想该写下了这份声明。我要向全中国、全世界、全宇宙的众生们声明:

    我是一名法轮大法弟子。

    我不承认旧势力对我的迫害。

    我否定那份邪恶的保证。

    做一个堂堂正正的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

    在此感谢师父对我们的苦度之恩。今后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4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5/11/500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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