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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张惠霞 我是96年得大法的,2002年7月,邪恶无理从家中把我强行带走。在非法关押期间,由于学法不深,被情带动,被邪恶钻了空子,做出了大法弟子绝对不应该做的事情。在此我严正声明,在拘留所里写的所谓“保证书”全部作废。今后要跟上正法进程,加倍弥补,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不辜负师父的慈悲苦度。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5月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5/11/5004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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