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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姜贵祯 自1999年7.20至2000年4、5月份,被邪恶“610”两次拘留,逼我交书,强迫家人交钱,写“五户连保”、盖章、照相,在邪恶的迫害下,自己神志不清做了一些对大法不利的事。我所言、所行、所为的一切作废。加紧讲清真相,救度世人,学好法,以生命护法。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4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5/12/5015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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