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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刘春芝

    我是97年得法的,自从修炼法轮功以后,多年来由各种疾病缠身的一个人,一下子变成了一个健康的人。各种疾病不翼而飞。99年11月进京上访,在天安门被非法抓捕,身上钱财被洗劫一空后,被送回当地派出所,因坚持修炼法轮功,被非法拘留15天。由于在高压下,和亲情等执著心的驱使下,违心地在什么“书”上签了字,按了手印。在此我严正声明以前所做、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坚修大法,跟上师父正法进程,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3月3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5/14/503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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