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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凤珠、滕秀英 我2000年因去北京上访,被恶警抓回,并被逼迫写“悔过书”。我不写,于是在被非法关押了6个月之后,我被送进精神病院强行打针、吃药,在自己头脑不清醒的情况下写了“悔过书”,还上了录像。我声明,在我不清醒的情况下所写和所做的一切全部作废。从此以后坚定修炼法轮大法,作一个合格的正法时期的法轮大法弟子。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3年4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5/14/5032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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