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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邵国旺 我1998年开始修炼法轮功。1999年迫害后,村里乡里大小官员多次到我家骚扰,不让我炼功,并强迫我按照他们的要求和口述写保证书,在强迫中又被迫交了5000元押金,现我对自己所写的一切不符合法的“保证书”声明作废。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4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5/14/5032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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