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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俊杰、王俊玲、刘学光、王俊琴、张抵梅、陈国强 自1999年以来,在多次拘留中,曾在派出所、拘留所及一切职能部门所说、所做、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即日起全部作废。特此声明!从此跟上正法进程,向世人讲清真相,弥补给大法带来的一切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6 名 声明日期:2003年4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5/15/5042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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