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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边彦格、王庆敏 在“610”印好的“保证书”下发到我村村委会,让我按手印,由于我当时对法认识肤浅,不坚定,在高压下被迫按了手印。现声明:在高压下他人代写、代按手印及自己按手印一律作废。洗刷污点,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3年4月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5/15/5042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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