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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家人李海中

    在2000年时家人去北京证实大法。邪恶知道后,又罚款、又逼迫写“不炼保证”,叫签字,当时我为家人害怕,替家人签字,写“保证”。做出了对大法不符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5月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5/16/505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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