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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江明 本人在2002年5月13日,被分局一科非法关押在看守所,迫害长达八个月,其间查出乙肝重症不予公布,扣押病历至2003年元月8日,转送“洗脑班”强行洗脑,由于不配合邪恶撕毁诽谤大法标语,绝食抗议恶警侵犯基本人权、绑架式强行按手印签字,被强行上两手铐,身心遭受严重摧残,7天后非法拘留15天,后又送第一看守所刑拘40天,被非法判1年半劳教。在本人强烈要求下第二次查出重症,7天后送回家中。在此严正声明,逼迫本人及家属所写“保证及担保”统统全部作废。加倍弥补,正念正行,勇猛精进!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5月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5/16/5052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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