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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高绣珍

    派出所到我家抄家,带走了我,关押期间他们辱骂我我不吱声,逼迫我做对不起大法的事。后来拉到拘留所。关押半个多月花了不少钱。我声明自己所写的全部作废。以后再不会做对不起大法的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5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5/17/505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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