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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曹淑芬 2003年4月,我在马路旁电线杆上贴“善待大法好未来”的标语时,被非法拘留,拘留期间在警察和亲人的威逼下,自己没经得住考验为情所动,违心的写了“保证书”。现在我严正声明,我所写的“保证书”全部作废。我要继续坚定修炼法轮功,回到正法中来。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4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5/18/5061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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