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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闫作芳 99年7月20日邪恶势力来时,街道居委会、办事处多次到我家让交大法书与写保证。当时由于学法不深,虽然知道交大法书、写“保证”都不对,当面对邪恶和家人威逼引诱时,符合了邪恶,家人代写保证时便自欺欺人的认为不是自己写的,家人写的与自己没关系。也没有强烈的反对,实际就是默许。现在想起悔恨万分,对不起师尊,也对不起师尊对自己的救度。在此,我严正声明当时家人写的全部作废。我要坚修大法到底。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5月1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5/19/5066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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