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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于良亭 由于学法不深,法理不明,在派出所被非法迫害时,在“保证书”上印了手印,我非常后悔,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现严正声明:我说过、做过对大法不敬的事,一律作废。以后努力学法,圆满随师还。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2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5/19/5066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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