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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吴金莲

    我1999年4月得法,2000年春节期间,我独自出门去北京护法,讨还师父和法轮大法的清白。一个星期后被送回当地市看守所,迫害了一个月,因为我在那里天天都炼功,就强迫我写“不炼功”的保证书。当时我只是自己在家修炼了几个月,通读了三遍《转法轮》,对法还不太认识,只有一个想回家看书学法的念头,就写了“保证书”。现在我郑重声明:由于过去对法认识不深,写的“保证书”一律作废、无效。其实早就作废了,无效了。

    当时我回家才知他们迫害我的儿女交了2千元押金,还恐吓我教书的两个儿子要停职,在家里抄收了我的大法书籍两部,师父的教功录像带一本。还株连到我的亲朋好友绝交,不准来往。乡村的人个个对我行前指背,说我炼法轮功被抓去坐监,家被恶警搞得支离破碎,强管我的人身自由。我不管他们怎么对待我,我都用尽一切能力对他们解释法轮功真相。不管他们怎么讲我,也不管他们怎么看我,我对大法有坚如磐石,坚定不移的信心。今天我真是觉得无比光荣,炼法轮功坐监不丢脸。现在我尽全力讲真相,现在已经有很多人明白了真相,有很多人还来向我要书学习法轮功。我历尽市公安人员和派出所管理人员的迫害,我终于走过来了。我经历过的苦难我也来不及一一道出。我要从心底里说一声“法轮大法真是好!法轮大法是正法!”我要坚修到底。我今天不学法轮大法,我也写不出这么多的字来。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4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5/20/507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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