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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李彩华

    我是94年2月得法的,在99年7月20日以后,在铺天盖地高压迫害下,我违心地写了“保证”。走了背叛师父、大法的路。但对写声明没重视。今天看了《明慧网》文章,在同修的帮助下,知道了自己的所作所为是对师父和大法的不严肃,是最大的不敬,做了助纣为虐的事,我对不住师父对我的慈悲呵护,对不住伟大的佛法。我想起来就痛心、后悔。我现在严正声明:以前所说、所写、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是错的,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5月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5/20/507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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