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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陈廷富

    在2002年10月1日前,有一天公安局、“610”和派出所恶警突然闯入我家,五、六个人把我家翻了个底朝天,也没翻着啥,当时把我妻子逼犯了病,没有脉(后到医院检查,血压200多,心脏跳动180次)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恶警把我妻子带走,在医院大夫(120救护车)的抗议下,送进医院,把我带到公安局,逼我签字,不签字不让我到医院看。由于我平时学法不深,在亲情和怕心的带动下,签了“不炼功”的字,做了一个大法弟子绝对不应该做的事,对不起师父。现在我提出严正声明,在压力下我所签的字和我所说的不符合大法的话一律作废。今后一定按照师父要求的做好三件事,跟上正法进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要为自己生命负责,走好最后的路。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5月1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5/21/507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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