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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于彩虹 我修炼六年了,可是在99年10月15日就放弃了坚修大法的正念,走向邪悟,违背了大法,做了大法弟子绝对不应该做的事。在2003年起是师父的话在每时每刻的呼唤着我,使我重新走上修炼的路,我彻底醒悟。现在我严正声明,以前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正法时期大法弟子应做的一切,坚修大法,跟师父走。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5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5/22/5082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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