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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扬贺珍 在99年7月20日以后,派出所于海代我写的和我自己写的“保证”现在声明全部作废。今后要加倍弥补损失,向世人讲清真象,跟上师父正法进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4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5/25/5097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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