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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刘文华

    每当我看到大陆电视上谈到“人权状况”和“依法制国”这些字眼时,我真不知道江氏集团的脸皮能有多厚,或是根本不知道世界上还有“羞耻”二字。我国宪法规定每个公民都有信仰自由,人在遭到不公正对待时是有上访权的,这是最基本的人权。99年7.20以后我进京上访,被查回。99年10月25日居民委和治保主任到我家,问我上不上访,我说我上访,会逐级上访,下午他们就领着派出所的警察来把我抓起来,在派出所所长把我一顿毒打,抓着我的头发用皮鞋一阵猛踢,第二天我被送进看守所,他们利用杀人犯来迫害我。一进去他们就先来个下马威,拳打脚踢,对我一阵毒打,以后每天变着花样折磨我,什么加木斯大拐、刨锛、拳打咽喉、烟头烧指甲,每星期六和星期天还有所谓的洗澡、蹲大便器,一口气浇50盆凉水……。在里面我被折磨的两次休克,每天早上全身疼的起不来,只能侧身慢慢往起爬,一连三个月,眼看就不行了,奄奄一息,只剩一口气还必须交一万元保释金才放人,回家半年多才脱离了危险,也就是因为这种毒打和非人的折磨,使我在第二次因散发真相材料被抓后,非法判劳教二年时产生了怕心和求安逸之心而写了“三书”。修炼没有错,按真善忍做人没有错,所以我在这里严正声明:我在被迫害的过程中所写的“三书”全部作废。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4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5/27/510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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