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网站导航

  • 实事报道
  • 真相资料
  • 修炼
  • 技术参考
  • 专题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

    声明人:刘存元

    2001年底,本市公安和“610”办公室人员,凭着捕风捉影,到单位对我进行了几个小时的审讯后,在一无所获的情况下,责令单位将我这个仍认为法轮大法好的修炼者送进了洗脑班。由于自己法学的不好,没有真正放下名、利、情,执著于单位领导和同事受牵连,执著于亲人为此痛苦不堪,被迫违心地做了对不起大法、对不起师父的事,事后悔恨不已。在此郑重声明,在被洗脑期间说过的和写过的违背大法的话和“书面材料”一律作废。从此坚定修炼法轮大法,一修到底。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5月1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5/27/51087.html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