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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马芬玲 2003年9月28日晚9点30分,被区“610”不法人员绑架到洗脑班,由于自己平时学法不深,认识问题没有站在法上,写下了不该写的东西,出来后,通过学法,我认识到:自己是个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是师父救了我,可自己学法不精进,对不起师父的慈悲苦度,有辱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这光荣称号。现严正声明,在洗脑班上自己所作所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一律作废。洗刷污点,跟上正法进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5月1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5/27/5108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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