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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周艳波

    2003年1月11日,被公安局的警察破门而入,将我抓走,并将屋里电脑、打印机等一些设备和一切生活用品全部抢走。把我关进了看守所。经过20天的绝食、绝水,抵制迫害。在师尊的呵护下,同月30日释放。由于心里有执著,没有做到全盘否定旧势力的安排。在释放证明上签了字,又在局里的其它手续上签了字,根本也没看上边写的内容。当时也明知不对,由于人心的执著,又觉得也不是写什么“保证书”,就签了字。其实完全不符合法的要求,没有做到大法弟子的堂堂正正。心里一直为此事感到痛悔,但由于虚荣还想掩盖,一直没有写声明。今天,在此严正声明,自己所签的字作废。紧跟师父正法进程,严格要求自己。不做一丝一毫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5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5/28/511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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