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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素香 我从97年十月份开始炼法轮功。由于邪恶的迫害,我曾一次被非法刑事拘留,三次被治安拘留,最后被强行送到610洗脑班。现在我严正声明,以前我在拘留所、派出所、乡政府、“610”所写的一切“决心书”、“保证书”、“悔过书”、“揭批书”、以及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我要做一个堂堂正正的大法弟子,跟上师父的正法步伐,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5月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5/28/5118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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