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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代红 我96年得法,我逐渐懂得大法的法理,身心极大受益。1999年7.20以后,街道让签“保证”,我爱人代我签的,当时我有怕心,没能制止。回想走过的路,感到非常惭愧,自己没有扎扎实实地实修。现在我发自内心地郑重声明:我爱人代签的“保证书”作废。今后要跟上正法进程,做一名合格的正法时期大法弟子。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5月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5/28/5118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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