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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崔淑兰 我是一名法轮功修炼者,在1999年因进京上访,被政府有关部门送进看守所,在所里不让吃饱,一天一夜只能睡两个小时的觉,提审时恶警用皮鞭抽、用皮靴踩手、用电棍电,我们整天整夜也干不完恶警给定的任务。那里的环境特别恶劣。在那邪恶的迫害下,我写了“保证”,可我心里知道对不起大法和师父,回来后我只有一念,一定要学下去,只有大法才救得了我和全家。我严正声明在看守所写的“保证”和所做的违背大法的事一切作废。我要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跟上正法进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5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5/29/5123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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