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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高艳芹

    我97年得法,受益非浅。2000年,我进京上访为法轮功说公道话,被恶警抓,非法拘留50多天,对我进行体罚,还威胁家里交了2000元钱,说不交钱不放人,自己没有守住心性,写了“保证”出来了,我现声明作废。由于自己怕心重,自己在家炼,我觉得我远远落在了后面。今后要按照师父的做好三件事的要求去做,坚修到底。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5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5/29/512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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