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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李红杉

    我在14岁时(2000年)去北京正法。被邪恶非法拘押在派出所,恶警威逼、恐吓,并强行让我在“保证书”上签字,使我做了不该做的事,有损大法弟子的形象,使我后悔莫及。我要和全世界同修一起发正念、正法,加倍弥补。并声明在邪恶威胁下所说、所写的一律作废。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5月1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5/29/512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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