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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袁月敏

    在2002年3月份,由村干部领着公安局警察来到我家,说是有人举报我散发真象资料。由于自家有材料,怕它们搜,就跟它们去了乡镇派出所,说是要核实。等了一会儿,就把我拉到了县公安局(同去的还有一同修),我说:你们说是到乡里核实,为什么把我们拉到公安局来?说有人举报,问我还炼不炼。我说法轮功这么好能不炼吗?问发传单的事,我说发了。这样就把我拘留,送到了看守所。在看守所里,自己没有把握好,又有执著心,想到自己家没有钱,上次去北京要了5000元,这一次又要钱,就写了“三书”,说了一些对不起师父的话。心里愧对师父,很后悔,现在严正声明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5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5/30/513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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