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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邵秀波 我99年得法,99年7月20日以后,因上京说句公道话,半路被劫持,被治安拘留和形势拘留两次共75天,被派出所看守27天,被镇政府“死看、死守”4天,回家后又被村上看守,一天鉴两次字。由于学法不深,悟性差,因我学法轮功,在2001年外甥当兵受株连,在政府和亲戚的压迫下,我写下了“保证书”,写完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特此发表严正声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我是个满身业力的人,能受师尊的救度,深感师恩洪大。今后去除一切污点,走好最后的路,做大法弟子应该做的那一切。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5月2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5/31/5136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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