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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明珠 我2002年5月无故被抓,被非法判劳教一年。我严正声明我在劳教所里所写、所说的一些对不起大法的话全部作废。紧跟师父正法进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5月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5/31/5136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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