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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景敏 我于2002年1月证实法回家时,被守在家门口的恶警抓进北京劳教所,在邪恶的逼迫下,违心地写了“保证书”。我现在严正声明,在劳教所里所说、所写、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我一定牢记师父的话:“正念正行 精进不停 除乱法鬼 善待众生”(《正神》),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5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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