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郭春玉
我在2003年2月25日被强行抓进自治区洗脑班,在高压强迫下,神智不清时所写的一切违背大法的东西作废。决心坚修大法紧随师。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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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3年5月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1/514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