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周义华
在邪恶的迫害下,做了最大的不敬师尊的事,很不应该。今后决定坚持修炼大法,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5月3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1/514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