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孙清
由于对法认识不深,正念不强,违心地写了“保证”,做了大法弟子不该做的,给自己的修炼路上涂了污点,特此声明:以前所写的“保证”及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5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3/515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