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娄本兰、路俊兰、张秀芳
2002年12月被抓后,释放时亲属代写的“保证书”,在此我严正声明作废。今后紧跟师父,一修到底。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3 名
声明日期:2003年6月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3/515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