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罗珍梅
从99年7月20日,乡里让写“保证书”。由于学法不深,在邪恶的逼迫下写了“保证书”,现声明所说、所写的那一切作废。今后好好学法,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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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3年2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4/516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