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亚芬
我以前在邪恶的高压迫害下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以后我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跟上师父正法进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5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4/516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