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胡兰月
我以前所说、所写的“保证书”完全作废。不能按照邪恶势力的一切安排,以后要坚定学法,做好三件事,发正念、讲真相、多学法,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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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3年2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4/516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