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淑芬
我是2001年5月在区洗脑班被洗脑的,现认识到是完全错误的,现严正声明:在洗脑班上所说、所写对大法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废。重新回到大法修炼中来。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2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4/516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