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苑明
我在高压下所写的“四书”及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要按照大法严格要求自己。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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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3年6月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4/516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