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赵丽薇 自99年7月20日江氏流氓集团开始诬蔑诽谤大法以来,我们单位尾随其后,领导开会硬逼着写“保证书”,交“保证书”,否则就罚款。还当场宣布几条限制人身自由权的规定,在单位家庭的压力下,因学法不深,心不正,违心的照办了。现在声明我当时的所作所为是不情愿的,一律作废。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5月12日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