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朱玉芳
自99年7.20以后我个人所说、所做、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及正法时期大法弟子的言行等一切作废。坚定地走师父安排的修炼道路。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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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3年5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5/517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