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白喜琴
在邪恶的迫害下,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要加倍弥补损失,向世人讲清真相,跟上师父正法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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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3年5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6/517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