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金玉
我过去写的“揭批、悔过书”,不利于大法,今声明全部作废。彻底否定旧势力的安排,坚修大法紧随师,坚修大法心不动。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5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6/517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