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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闫泽民

    在2002年十六大前,片警找到我,拿出事先印制好的所谓“保证书”,说:如果不照抄一份,就要罚款3000元,送到洗脑班去,什么时候不接受洗脑就不许离开,罚款额还要往上加云云。由于自己在这一段时间修炼不精进,怕心重,就违心地照抄了一份交了出去。现在认识到,这是对邪恶的妥协,是不对的。对于一个大法弟子来讲是一个严重的错误。为了弥补这一错误给师父、给大法、给自己造成的损失,特此声明:那份所谓的“保证书”是在被胁迫下所抄写,不是自己的本意,一律作废。今后我一定要按照师父的教导去做,加倍弥补,跟上正法进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5月3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7/518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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