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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贤芬 99年7.20以后,我们单位是当地政府重点整治的对象,为了摆脱单位头目的无理纠缠,认为说点话哄他们就行,于是写了“认识”。由于自己在法上认识不足,做了错事。我声明我写的所谓“认识”作废。加倍弥补,紧随师父,坚修大法,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2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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