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闫淑卿
因为我学法不深,在派出所被邪恶迫害及诱惑下,说了“不炼”的话。我对不起伟大的恩师,现严正声明作废。今后要加倍弥补,坚决紧跟伟大的恩师回家,重新走进正法中,直至功成圆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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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3年6月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8/518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