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段元玲
从99年7.20以来,所做、所写、所说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作废。从今我坚信大法心不动,紧跟师父的正法进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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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3年5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8/51835.html